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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
2015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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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,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。公民在补领新证后,又找回原证的,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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