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江苏调查总队、省统计局两部门共同核定:2017年,我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4.1元,同比增长9.8%,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.3个百分点,在“三县两区”排名第一。按常住地分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51.5元,同比增长8.6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.3元,同比增长9.8%。